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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审中心关于编制内应届毕业生补充招聘考试有关事宜的…

2016-07-10 已浏览【】次
摘要 1
药审中心关于编制内应届毕业生补充招聘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0612

       根据药审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安排,现将编制内应届毕业生相关空缺岗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审核
       我中心按照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结果于6月12日(周日)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。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核结果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,可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申请复核。应届毕业生申请复核截止时间为6月13日(周一)上午10:00前。
二、考试安排
(一)考试程序
1.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、面试成绩分别以达到60%(含)的分数为合格线。
2.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,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3.按照总成绩得分高低,确定拟录用人选。其中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4.拟录用人选须通过体检、政审、公示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。
(二)笔试
1.笔试安排:6月13日(周一)下午14:00-15:00
2.笔试内容:主要考核基础专业能力。
3.笔试地点:药审中心(CDE)六楼多功能厅。
(三)面试
1.面试安排:6月中下旬(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
2.面试内容: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,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考生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,如查实存在虚假信息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。
2.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,如因故无法参加考试,请及时告知。
3.参加考试时请持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。
4.中心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内通知应聘者考试结果及后续有关安排。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,并关注中心网站。
5.请提前熟悉笔试地点,具体如下: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药品审评中心
联系电话:010-68921507、1508、1521010470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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